公開(kāi)(公告)號(hà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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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N1785167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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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(kāi)(公告)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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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.06.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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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(qǐng)(專(zhuān)利)號(hà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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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N200510060989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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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(qǐng)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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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.10.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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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(zhuān)利名稱(chē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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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種非麻醉性鎮(zhèn)痛劑的復(fù)方緩釋制劑的制備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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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分類(lèi)號(hà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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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61K31/167(2006.01)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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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(lèi)號(hà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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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61K31/167(2006.01)I;A61K31/192(2006.01)I;A61K9/52(2006.01)I;A61P25/04(2006.01)I;A61K31/135(2006.01)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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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案原申請(qǐng)?zhí)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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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(yōu)先權(quá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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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(qǐng)(專(zhuān)利權(quán))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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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 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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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明(設(shè)計(jì))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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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書(shū)毅;王 進(jì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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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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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0001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(qū)惠興路2號(hào)科技大廈5樓曼哈頓投資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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頒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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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(guó)際申請(qǐ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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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(jìn)入國(guó)家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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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(zhuān)利代理機(jī)構(gòu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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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天欣專(zhuān)利事務(wù)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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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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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 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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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(guó)省代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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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;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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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權(quán)項(xià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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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種非麻醉性鎮(zhèn)痛劑的復(fù)方緩釋制劑的制備方法,其特征在于:含100-1000mg對(duì)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和15-150mg曲馬朵或其鹽,兩種有效成份的比例在1∶1至10∶1,其中包括: 1)速釋部分,含兩種有效成分的25-75%的小球狀、珠狀、顆粒狀或微片狀藥物; 2)緩釋部分,包括: (1)含有兩種有效成分的25-75%的小球狀、珠狀、顆粒狀或微片狀藥物; (2)占總量6-50%的凝膠聚合物,所述的緩釋部分可以包含或不包含腸溶性包衣,包衣占總量的5-4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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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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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發(fā)明涉及一種非麻醉性鎮(zhèn)痛劑的復(fù)方緩釋制劑的制備方法包括:(1)速釋部分含25-75%的總有效成分;(2)緩釋部分含(a)25-75%的總有效成分;及(b)占制劑總量6-50%的膠狀聚合物:(c)還可選擇性地加入占制劑總量5-40%的腸溶包衣材料。所述劑型通過(guò)采用美國(guó)藥典溶出度測(cè)定法II,在轉(zhuǎn)速為50rpm茶件下測(cè)得其在第1小時(shí)釋放總量的25-60%,在前4個(gè)小時(shí)釋放50-90%,前12小時(shí)釋放不少于80%。(3)在口服給藥后1小時(shí)之內(nèi),非麻醉性強(qiáng)力鎮(zhèn)痛藥及其活性代謝物人體血藥濃度即達(dá)到150ng/mL以上,8小時(shí)之內(nèi),平均血藥濃度維持在50-250ng/mL之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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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(guó)際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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