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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中科技大學200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及復試基本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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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醫(yī)學全在線 更新:2006-9-17 考研論壇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。根據(jù)《教育部關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及《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》教學【2006】4號的精神,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,特制定本辦法。 一、復試工作的原則 1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、保證質量、科學選拔、擇優(yōu)錄取、寧缺勿濫的原則; 2、嚴格按照初試成績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并實行差額復試; 3、堅持公正、公平、公開,各工作環(huán)節(jié)保證做到有章可循; 4、堅持以人為本,增強服務意識,提高管理水平。 二、復試工作的組織領導 1、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,負責招生計劃和錄取名單的審定、復試基本要求和復試辦法的制定及特殊問題的處理。 2、各院(系、所)成立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,具體領導、組織本單位的復試工作,并根據(jù)教育部和學校復試基本要求、結合各學科專業(yè)的招生計劃及考生的初試成績制定本單位的“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”。 3、各院(系、所)按學科(專業(yè))成立復試小組,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院(系、所)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復試工作。 三、復試工作的要求 1、復試名單的確定 (1)各院(系、所)根據(jù)學校制定的復試基本要求及本單位生源情況,在學校基本要求之上,可自定各學科專業(yè)復試基本要求。 (2)復試名單可采取差額的方式由各院(系、所)提出,在學校劃定分數(shù)線上,生源比例按120%掌握,生源比例遠超過120%的專業(yè),可按小于150%的比例掌握。 2、復試要求 (1)各院(系、所)認真核查考生的報考信息、準考證、學歷證書原件(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交驗學生證,畢業(yè)證書入學時交驗)和有效身份證件等相關材料。對不符合教育部規(guī)定的,不予復試。 (2)復試前一周向考生公布復試細則、工作辦法及程序、復試形式、內(nèi)容和要求。 (3)各院(系、所)應制定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(guī)范,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遴選,并對其進行政策、業(yè)務、紀律等方面的培訓,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;評判規(guī)則和評判標準;明確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、責任和紀律,規(guī)范工作行為。 (4)根據(jù)專業(yè)方向和招生人數(shù),成立復試小組。復試小組不少于5人,由責任心強、教學經(jīng)驗豐富、學術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員組成。凡屬考生直系親屬者,不得參與該考生的復試工作。 復試小組的工作職責為:依據(jù)各院、系復試細則的要求,確定復試的具體內(nèi)容,負責命題、進行面試及評定復試成績,寫出評語并提出是否錄取的意見。 (5)同一學科(專業(yè))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、時間、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要求統(tǒng)一。復試過程應作詳細記錄,如實填寫評語、復試得分、初復試總成績。復試階段材料須至少保留三學年(未錄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)。 (6)同等學力加試成績由各院(系、所)匯總審核,并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。復試中若發(fā)現(xiàn)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問題,或初試成績?yōu)楦叻郑珡驮嚤憩F(xiàn)很差者應及時報研招辦處理。 (7)面試成績的評定,由復試小組成員現(xiàn)場獨立評分,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,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定意見。 (8)復試應綜合各方面的考核結果按百分制評分。其中外語聽說測試占20%,專業(yè)考核筆試占40%,面試及實踐環(huán)節(jié)占40%。 四、復試主要內(nèi)容和方式 1、復試內(nèi)容:包括專業(yè)知識、綜合素質和能力、外語聽說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內(nèi)容。 (1)專業(yè)素質和專業(yè)能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; ②本專業(yè)理論知識和實驗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學知識理論發(fā)現(xiàn)、分析和解決專業(yè)問題的能力,對本學科發(fā)展動態(tài)的了解情況以及在本專業(yè)領域發(fā)展的潛力; ③外語聽說能力; ④創(chuàng)新精神和創(chuàng)新能力; (2)綜合素質考核 ①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。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態(tài)度、思想表現(xiàn)、道德品質等(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(fā)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)。著重了解考生對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認識,并對考生的專業(yè)思想和治學態(tài)度進行必要的考察; ②本學科(專業(yè))以外的學習、科研和社會實踐(包括社團活動)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(jīng)歷; ③事業(yè)心、責任感、紀律性(遵紀守法)、協(xié)作性、心理健康情況等; ④人文素養(yǎng); ⑤舉止、禮儀和表達能力等。 (3)體檢 2、復試方式: (1)筆試。專業(yè)課考試采用筆試形式。測試學生專業(yè)素質和專業(yè)能力,考試時間2-3小時。 對同等學力考生(特指:本科學歷以下工作滿兩年和應屆成人教育本科考生,以報名信息確認時資格為準)須嚴格復試,應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踐技能的考查,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2門(不含參加“MBA”聯(lián)考和法碩聯(lián)考的同等學力考生)。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,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?荚嚂r間每門為3小時,試卷滿分為100分,60分及格。加試科目不及格者,不能參加復試階段的后續(xù)考試。 (2)外語聽說測試:外語聽說測試與專業(yè)復試分開進行,具體做法及要求見《華中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英語聽說測試實施辦法》。 (3)實踐(實驗)能力測試。由復試小組組織進行。 對理工科類考生,主要測試其實驗和操作技能。 對文科類考生,主要測試其理論聯(lián)系社會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。 (4)綜合面試。 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進行測試。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各院(系、所)應有明確的規(guī)定,一般不低于20分鐘。同一專業(yè)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、時間、標準要統(tǒng)一。 (5)其他方式 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及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由各院(系、所)組織進行,體檢須在校醫(yī)院或二級甲等以上醫(yī)院進行,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、衛(wèi)生部、中國殘聯(lián)制訂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。體檢考生需準備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。 (6) 復試費用按照50元/人收取,同等學力考生加試、復試按100元/人收取。在考生復試報到時由各院(系、所)收取并出具定額收據(jù)。 五、復試成績的使用 1、復試成績?yōu)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。復試成績不合格者,不予錄取?BR>2、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,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。初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60%,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40%。 3、對由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(yǎng)潛質者,以及在科研和相關實踐中表現(xiàn)突出者,經(jīng)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,可適當加分,計入復試成績,并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。 4、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,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。 5、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可不計入復試成績,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。 六、復試的監(jiān)督和復議 1、復試工作應認真貫徹“公平、公正、客觀準確”的原則,切實做到公正無私,不走過場,嚴格把好復試質量關。各院(系、所)要切實加強對復試工作的檢查和監(jiān)督。凡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,將嚴肅查處。對于復試后不被錄取的考生,要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及調(diào)劑工作。 2、各院(系、所)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(nèi)接受考生申訴,對申訴問題經(jīng)調(diào)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,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,由院(系、所)(所)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。 華中科技大學2006年碩士生復試基本要求 單位代碼:104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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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錄入:凌云 責任編輯:凌云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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