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印光法師文鈔》中的戒毒神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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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印光法師文鈔》中的戒毒神方
《印光法師文鈔》上卷《復(fù)丁福保居士書十七》
又烏煙之害,不能盡言,去歲與陳錫周談及,彼遂言伊昔曾吃煙,其癮甚大,后得一方,隨即斷根。因不勝欽佩。今年又來山,因令將其方抄出,以餉同人。然光僻居海島,不與人交,雖有其方,亦難利人。前者有友人由哈爾濱來,言彼處大開煙禁,了無畏忌。然亦有欲戒無由者,每發(fā)憂思。因?qū)⒋朔郊娜,祈彼展轉(zhuǎn)傳播。俾有志戒煙者,同得利益。今思閣下有心世道,兼以行醫(yī)。其交游甚廣,信向甚多。倘有此病,欲永斷根本而不得其方者,或可以此見贈也。故附寄之
(又及)仙傳戒煙絕妙神方(即素稱國手之名醫(yī),亦不可妄加
一味藥,倘加一味藥,便不靈驗矣。至禱至禱。)
好
甘草(半斤) 川
貝母(四兩)
杜仲(四兩)
用六斤水,將三味藥共煮。及至水翱(ao)去一半,去渣。用上好紅糖一斤,放藥水內(nèi)再翱(ao)。少時收膏。
初三日(即第一個三天),每一兩膏,放煙一錢。二、三日(第二個三天),一兩膏,放煙八分。三、三日六分。四、三日四分。五、三日二分。以后一兩膏,放煙一分。再吃十日八日。吃到一月后,無用加煙,永斷根本矣。
若服膏期內(nèi),有別外毛病發(fā)作,可將煙多加一分。服一、二日即止。仍照原方服膏,再勿多加。此方止病,比吃煙更勝一籌?v日吃幾兩煙之大癮,依此方戒,無不斷根,且無別病。屢試屢驗,真神方也。
陳錫周先生日吃三、四兩煙。后得此方,即翱(ao)一料服之,藥盡癮斷。不但無別毛病,而且身體強(qiáng)健,精神充足。從茲遍告相識,無不藥盡癮斷。因與談及煙之禍害,彼遂說自己戒煙來由,隨祈抄出,以醫(yī)同受此病者。又戒煙之人,須具百折不回死不改變之心,方能得其藥之實效。若心中了無定戒之念,勿道世間藥味,不能得益,即神仙親與仙丹,亦不得益矣。戒煙之士,祈各勵志服之,則幸甚。
-----------真仙方,但毅力也不可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