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,首次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、網上交費通知單、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藥學專業(yè)工作年限證明(附件1),學歷(學位)證書(在國(境)外取得的,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)、相關專業(yè)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的原件和復印件、身份證(軍官證)復印件各1份。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(今年仍報考同一級別)的續(xù)考人員,只需提交報名表、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、原準考證(或成績單)。
各市必須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。對符合報考條件的,須收下“報名表”,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;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,學歷(學位)證書、相關專業(yè)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、身份證(軍官證)復印件等各1份,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“網上交費通知單”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。
請各市在報考條件審查結束后,即對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“報名序號”進行采集,并將其電子版于7月25日前上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。
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,請于8月1日至1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。未按規(guī)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(guī)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,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。
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,請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“準考證”等資料,并按規(guī)定的時間、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。
五、考務組織及考試收費?键c考場設在各設區(qū)的市(含義烏市)。閱卷工作由省統一組織進行。請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部門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(附件2),認真做好考試報名宣傳、報考條件審查、報名序號采集、考場安排等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的考務工作。網絡報名和交費工作結束后,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于8月23日前將考生的報名信息下發(fā)到各市,請各市及時導入PTMIS系統,認真做好考場編排和試卷預訂等工作,并務必于9月20日前將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。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于10月31日前派專人專車將試卷運送各市?荚嚱Y束后,各市派專人專車于11月4日將試卷、答題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試辦公室。
根據省財政廳、物價局浙財綜字〔2006〕141 號文件規(guī)定,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,由考生在網上交費。各市的考試報名宣傳、監(jiān)考、場租等考試費用根據各市確認人數按每人每科30元的標準由省財政轉移支付?忌睦U款票據,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(jiān)考人員發(fā)給。
六、教材征訂。教材征訂由省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另行通知。聯系電話:0571-88903261、81061204。
七、建立考試指揮班子。各市應建立相應的考試指揮班子,并于10月24日前向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上報考試指揮班子組成人員名單、值班人員和值班電話及參加考試人數、考點數和考場數。
八、成績公布。考試成績由相關部門核準后公布。
我省藥學專業(yè)初、中級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,政策性強,涉及面廣,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主管部門及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部門要高度重視,密切配合,通力協作,認真做好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的考務工作,確?荚嚬ぷ黜樌M行。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,嚴格掌握報考條件,加強考場管理,維護考試紀律的嚴肅性。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場紀律者,一經發(fā)現,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(guī)定處理,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。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