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名 | |
漢語拼音 | |
英文名 | |
用藥分類 | 內科用藥:痹證類藥 |
作用類別 | 內科痹證類非處方藥藥品 |
藥物組成 | |
性狀 | |
功效 | 補養(yǎng)肝腎,養(yǎng)血通絡,祛風除濕。 |
主治 | 用于肝腎血虧、風寒濕痹引起的關節(jié)疼痛,四肢麻木。 |
劑型 | 口服液 |
用法用量 | 口服,一次10~15毫升,一日2~3次。 |
用藥禁忌 | 1.忌寒涼及油膩食物。 2.本品宜飯后服用。 3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其它瀉火及滋補性中藥。 4.熱痹者不適用,主要表現(xiàn)為關節(jié)腫痛如灼、痛處發(fā)熱,疼痛竄痛無定處,口干唇燥。 5.有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腎病等慢性病患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 6.服藥7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 7.嚴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年老體弱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 8.對酒精及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 9.藥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服用。 10.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 11.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禁忌:兒童、孕婦、月經(jīng)期婦女禁用。 |
不良反應 | |
制備方法 | |
規(guī)格 | 每瓶裝(1)10毫升(2)100毫升(3)250毫升(4)500毫升 |
藥理作用 | |
檢查 | |
鑒別 | |
含量測定 | |
浸出物 | |
貯藏 | |
備注 | |
處方來源 | 部標十七冊 |
標準號 | |
OTC分類 | 第六批 |